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舟山市普陀區王家堂單元 PT-17-H-20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公示。
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。
受海創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委托,寧波新橋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承擔了《舟山市普陀區王家堂單元 PT-17-H-20 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告》的編制工作。根據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》(HJ25.1-2019)、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》(HJ25.2-2019)等導則的規定,現公示該項目調查工作相關內容,征求廣大公眾的意見。
(一)項目概要
項目名稱:舟山市普陀區王家堂單元 PT-17-H-20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
地塊情況:舟山市普陀區王家堂單元 PT-17-H-20地塊位于舟山市普陀區東港街道紅旗 社區學運路南側(中心坐標:122.278883°E,29.965512°N),地塊東側為舟山 自來水有限公司(普陀營業所)、大嶺山及福緣禪院,南側為農田,西側隔花樹 岙路為空地,北側隔河流、綠化帶為學運路,總用地面積 13625.95m2。舟山市普 陀區王家堂單元 PT-17-H-20 地塊歷史上為普陀區東港街道紅旗村股份經濟合作 社集體土地,主要為農用地、未利用地及居住用地,2011 年,地塊內西北角及 東北角的民房全部拆除(共 4 棟,民房原為村民自建房,不涉及家庭小作坊,總 面積約為 1634m2);農田區域原先主要種植水稻,后改種為蔬菜(主要為青菜、 土豆、番薯、玉米等),耕種時農作物澆灌水主要為地塊內小水溝內的水、蓄水 池的水及農田兩側水渠的水,地塊內小水溝的水主要為降雨匯聚而成,蓄水池的 水主要為地下水匯聚而成,無外來水進入池內,農田兩側水渠水主要為大嶺山下 山水,下山水流向為自南向北,上游無工業企業,不涉及污灌;地塊內 1 條東西 走向的大嶺山下路,日常車流量較少,主要為私家車,且路面用水泥硬化處理, 故對土壤、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。歷史上不涉及固體廢物堆放、有毒有害物質貯 存、地下設施、規模化畜禽養殖、各類槽罐擺放及泄露,未發生環境污染事件。 本調查地塊相鄰地塊為農田、大嶺山、河流、花樹岙路等,不涉及工業企業,2014 年,地塊外西側民房全部拆除,民房內不涉及家庭小作坊,南側緊鄰為農田,東 側為舟山自來水有限公司(普陀營業所)、大嶺山及福緣禪院,北側為河流、綠 化帶及學運路,周邊地塊歷史上未涉及工礦用途、規模化養殖、有毒有害物質儲 存與輸送,未涉及環境污染事故、危險廢物堆放、固廢堆放與傾倒、固廢填埋等, 故無明確的潛在污染源。根據地塊的規劃條件及規劃圖、《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 建設用地標準》(GB50137-2011),本次用地性質需要轉變為幼兒園用地。根 據《國土空間調查、規劃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(試行)》,地塊類別代 碼為 080404,本地塊變更為敏感用地,屬于甲類地塊。
本地塊及周邊區域不存在對本地塊造成土壤污染的來源,本地塊不屬于污染 地塊,符合《<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 (浙環〔2021〕21 號)第 14 條、《省土壤和固廢辦關于印發<浙江省土壤、地 下水和農業農村污染防治 2021 年工作計劃>的通知》(浙土壤辦〔2021〕2 號) 等相關文件要求,可不進行土壤和地下水采樣檢測。因此本地塊可結束初步調查, 不用進入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程序,可作為幼兒園用地使用進行后續的開發。
(二)委托單位
單位名稱: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
(三)調查單位
單位名稱:寧波新橋環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